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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2019-12-1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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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监管问题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四个重点关注的问题清单之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绍兴市地方海事局、中石化绍兴分公司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以下简称“扫黑打流”)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10月中旬启动以来,行动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行刑衔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取缔黑加油窝点94个,行政立案44起、刑事立案10起;查扣成品油270.01吨,扣押非法流动加油车26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起,刑拘24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绍兴市油品质量和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切实强化联动打击。

---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召开市场监管系统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市级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对“扫黑打流”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协调,并于10月30日举行全市八部门联合执法出征仪式。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20人次,检查点位176个;立案44起;抽检成品油71批次,检出不合格成品油110.06吨。

---公安部门以“破大案、打团伙、端窝点、摧网络、除源头”为主攻方向,启动“快速立案”机制,共刑事立案10起,捣毁窝点15个。出征仪式当天,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进行收网行动,现场捣毁104国道高远停车场、袍江马山镇宣港村委附近、捷合物流等地4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交通运输、海事等部门“防、管、治”三力齐下,全面摸排辖区内成品油流动加油车、水上加油站点,及时布控打击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行为,加强船舶燃油质量监管,其中海事部门实施污染登轮检查1276艘次,委托第三方抽检船舶86艘,相关违法行为正在处理中。

---市生态环境局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绍兴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名义下发八部门联合督查通知,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带队,组成6个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滨海新城开展专项督查,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

---商务部门开展持证成品油经营企业集中排查,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办理情况以及加油站购销台账、油品进货渠道来源情况,对涂改、倒卖、出租以及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违法违规线索一律移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应急管理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道路通行证》的非法销售成品油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

---中石化绍兴分公司专门在上虞准备2000立方油罐一只、50立方油罐两只,为执法办案中查扣的非法成品油的储存、运输和后处理提供了保障。

(二)统一打击形成震慑。各地切实发动镇街、基层站所、网格员和村委会力量开展属地摸排;同时,在国道、省道等公路沿线、村居和城乡结合部、违章建筑等最有可能藏匿的地点,开展“地毯式”排查,实施统一打击。

——越城区共取缔非法加油站(点)4处、流动加油车8辆,查扣的流动车辆全市最多,立案查办4起,查扣非法品油53.4吨。

——柯桥区共取缔非法加油站(点)32处、流动加油车2辆,立案查办9起,查扣非法成品油6.6吨,率先召开“打黑打流”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上虞区联合多部门夜查流动加油点,共取缔非法加油(点)13处、流动加油车6辆,立案查办7起,查扣非法成品油19吨。

——诸暨市立案数和查扣的成品油数量居全市最多,共取缔非法加油站(点)16处、流动加油车5辆,立案查办11起,查扣非法成品油107.14吨。

——嵊州市迅速成立四个专案组,共取缔非法加油站(点)7处、立案查办8起,查扣非法成品油70吨。

——新昌县联合四部门和16个乡镇开展联合打击,共取缔非法加油站(点)4 处、流动加油车 3 辆,立案查办5 起,查扣非法成品油 11 吨。

——滨海新城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点位5处,共取缔涉嫌流动加油车2辆,查扣柴油2.87吨,抽检柴油2批次。

(三)主动发声形成声势。在市、县主流媒体上,形成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全媒介、全方位、全过程的系列报道。市级主流媒体对全市八部门180余名执法干部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出征仪式进行了专题报道,不仅鼓舞了士气,也起到了震慑作用。出征仪式后,上虞区连夜查扣流动加油车4辆;诸暨市连夜捣毁8个“黑油点”,累计查扣成品油107.14吨。


下面我发布近期行动中查处的五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绍兴恒兴货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

10月30日,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与越兴路附近的停车场内检查时,发现一个柴油加油点,现场查获3只由油罐车改装成的储油罐、流动加油车2辆。经查,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从现场查到的凭证看,仅2019年5月31日到2019年8月23日,当事人就涉嫌购买、销售的柴油90吨,涉案货值金额为人民币59.28万元。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临海市禾顺危险品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

10月17日晚七点,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四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查扣一辆“东方御虎”牌油罐车。据调查,该车以海上花田附近区域内工地上的工程车为主要对象,提供成品油(柴油)销售经营,收款以支付宝及微信收款为主。近三个月内该油罐车涉嫌非法销售柴油150余万元。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油罐车依法予以扣押,并对其经营的柴油进行了抽样检测。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查办中。

案例三:诸暨市应店街镇十二都村涉嫌非法生产经营案

10月29日晚,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应店街镇十二都村一家违法油品批发点开展专项检查,在现场发现容积约50立方米,标注为1号罐、2号罐和3号罐的3个储油罐,另有1个过滤罐。根据目前调查情况,3号罐为白油(又称航空煤油),2号罐为生物柴油,白油和生物柴油经过一定比例混合,通过过滤罐过滤后到1号罐为待销售的成品,可用于挖机和运输车。另有一间检测室,用于检测1号罐油品的各项指标,检测员已逃逸。目前该案还在查办中。

案例四:何志贤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

9月29日,根据诸暨安华派出所提供线索,安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安华镇幕丽针织厂门口,发现一辆油罐车正在往一个铁箱子注入柴油,当事人何志贤无法提供相关手续,涉嫌无证照销售柴油。经查明,当事人何志贤从宁波的一个石油仓库分两次购进柴油,共计63吨、进货款36.87万元。从购进之日起当事人以5.2元/升的价格卖给过路的大车司机,截至查获之日止,共计销售上述柴油24吨。经对现场查获的33吨柴油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上述伪劣油品共计货值金额为19.87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

案例五:李浩涉嫌销售不合格油品案

11月14日,根据应急联动举报,市市场监管局滨海分局执法人员对一辆停靠的油罐车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既无油品销售许可,也无法提供相关油品进货单据。现场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当事人所售柴油为不合格品。据当事人陈述,2019年4月以来,当事人以流动加油车销售柴油为业,在袍江、滨海新城一带为过往货车提供柴油销售服务,其交易主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上家,双方在萧山完成油品交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支付宝、微信购油付款账单,累计销售的柴油货值金额达39.69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作者: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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