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物业保修金退还公示》:

丰城新苑相关业主: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丰城新苑 (☑住宅小区、□大厦)于2016年12月26日按规定交存了物业保修金790946.24元,目前该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已满八年,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我中心拟经公示后退还物业保修金余额790946.24元。公示期内相关业主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
本公示期限为30天,自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82506225;联系单位:建设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公示期满相关业主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退还物业保修金。
特此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内容来源:绍兴市上虞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作者: 编辑:沈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