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已发,绍兴这个幼儿园教学点将撤并

2025-12-03 08:57

来源:

近日,绍兴诸暨市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关于大唐街道梅山教学点撤并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统筹考虑本街道学前教育事业规划、学龄人口状况及幼儿园设点布局调整等因素,根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决定将大唐街道梅山教学点进行撤并,事业年报合并至草塔幼儿园。

(内容来源:诸暨市人民政府)

作者: 编辑:沈洁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