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它的颁布标志着“鉴湖越台名士乡”正在系统破解名人影响力失衡的难题,开启文化资源均衡发展的新篇章。
绍兴素有“名士之乡”美誉,历史上涌现出2400多位载入史册的名人,形成了独特而深厚的文化谱系。然而在长期的文化传承与传播中,出现了明显的“巨星效应”。鲁迅、王阳明等少数代表人物长期在文化舞台“霸屏”,其故居、遗迹成为游客必到打卡地,相关文创产品和旅游线路层出不穷。尤其是鲁迅故里作为绍兴文旅的“头牌”,流量大到每逢节假日不得不实行限流。这种聚光灯效应固然彰显了标杆名人的文化魅力,却也导致其他同样珍贵的历史记忆因缺乏系统保护与推广而逐渐被时光湮没。
《条例》的出台,正是对这一现状的积极应对与制度性完善。通过首次明确界定“名人文化资源”概念,将历代及当代名人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资源统一纳入保护范围,构建起更加多元、立体的名人文化体系。这一从“点状开发”到“系统保护”的转变,意味着谢安、谢灵运、张岱等历史名人的文化价值将得到全面释放,竺可桢、马寅初等近现代名人也将在城市文化记忆中获得更充分的呈现。立法不仅保护那些已然熠熠生辉的“明星”,更要照亮那些尚未被充分发掘的“隐星”。
在保护策略上,《条例》展现出前瞻性的制度设计。建立名人文化资源名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既确保了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又为未来实施精细化措施预留了空间。特别是针对私人产权名人资源的保护难题,《条例》创新提出的政府征购、补偿租赁等方式,体现了法治框架下的人文关怀与现实考量。
城市文化叙事过度依赖个别名人,不仅会压缩其他历史人物的传播空间,更可能导致文化认知的单一化,最终削弱“名士之乡”的丰富内涵。《条例》实施的核心目标,正是推动名人文化从“一枝独秀”向“百花齐放”转变。当然,保护只是基础,活化才是关键。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同时,更要积极运用创新手段让更多名人故事“活”起来——通过数字技术重建历史场景,借助文创开发让名人融入生活,运用全新视角解读名人轶事、重现名人风采,使得绍兴的城市文化叙事体系生动深刻而丰富多元。
近年来,绍兴在挖掘、守护名人家底方面有很多成功探索。譬如2021年启动《名人故居激活三年行动计划》,徐渭艺术馆和阳明故里成为名人文化传承激活的经典案例,探索出了“城市更新、文化传承、民生改善”一举三得的古城保护新模式。相信在立法的托举之下,更多名人文化资源将被唤醒,成为历史文化名城重塑名人当代文化价值的全新载体。我们相信,从鲁迅故里的游人如潮,到八大历史街区的灯火如织;从鲁迅、蔡元培等家喻户晓的文学教育巨匠,到徐光宪、陈桥驿等在专业领域贡献卓越的地方先贤,《条例》的实施将推动绍兴名人文化保护实现从单点突破到系统推进的跃升,名人的明星效应也从“一枝独秀”走向“百花齐放”。
让每个历史名人都能在城市记忆中找到应有的位置。名人文化保护的“绍兴实践”,必将擦亮“名士之乡”这块金字招牌,使之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为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自信和精神活水。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今日越城)
作者:何瑛儿 编辑:傅一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