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绍兴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意见》印发,明确从2025学年起,绍兴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春假、秋假原则上各安排3天,旨在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育教学安排,引导学生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秋假可安排在秋季学期期中前后(11月份),春假可安排在春季学期清明节前后。”绍兴市教育局基教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也可与学校组织的春秋游、运动会、劳动周等活动相衔接,具体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合理调整设置。据了解,春秋假的设置并不影响每学年的教学总周数,春秋假从每学期一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安排。
“我们鼓励各地要结合本区域学生规模和交通实际,兼顾学段差异,‘一地一策’研究制订春秋假实施方案,鼓励错峰出行和小学、初中分段安排。”该负责人介绍,须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确保完成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前提下,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中小学生春秋假,不得因调整安排了春秋假而增加课程、课时,不得在春秋假期间开展或变相开展违规集体补课。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春秋假制度顺利落地,绍兴市着力构建多部门联动保障机制,整合教育、人社、文旅等多方力量,共同构建社会育人网络,着力破解“学校放假、家长上班”的现实难题。在制度衔接方面,推动带薪休假与春秋假“无缝对接”,鼓励用人单位落实弹性休假,并优先保障有未成年子女职工的休假权益,切实为亲子出行提供便利。针对双职工家庭看护难题,鼓励各地统筹青少年宫、学校等场所资源,推出公益性质的“春(秋)令营”与假日托管服务,实现“孩子有人管、活动有去处”。社会资源方面,鼓励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场馆面向学生家庭实施优惠开放,引导研学旅游(实践教育)基(营)地、劳动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优惠提供资源,并支持配套发放文旅消费券、体育消费券等,提升研学实践品质、增加体育服务供给。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蒋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