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轻的“孕妇”李女士在网上刷到了一条关于领取生育津贴的帖子,通过评论区的留言,一位自称是“社保代办专家”的老周联系上了李女士。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参保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补贴,属于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生育津贴,均涉嫌违法,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绍兴医保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抵制身边的欺诈骗保行为,主动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医疗保障部门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案件线索一查到底。
(内容来源:规划与医药管理处)
作者: 编辑:傅一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