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5年5月10日,绍兴越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绍越政征字〔2025〕4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塔山片区33号地块(稽山中学北侧府学弄西北角)房屋进行征收。本地块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浙江博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分户评估报告,经评估,现由朱凤英实际居住使用的府学弄6号1室房屋评估价值为1314068元,装修93191元,附属物34514元,该评估报告已送达到朱凤英。
请上述房屋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相关权属证明资料到我处联系办理登记并领取该房屋分户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博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请上述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在2025年8月15日前,到我处领取该房屋的补偿方案,并在15日内提出意见及选择补偿方式。逾期视为送达、放弃相应权利,区政府将按本项目补偿方案和规定程序作出补偿决定,2025年9月30日前,相关权利人到征收实施单位领取该房屋的补偿决定书。
单位联系人:茹永彪 电话:19957536075
评估机构联系人:包丹丹 电话:0575-85127609
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3日
塔山片区33号地块(稽山中学北侧府学弄西北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 编辑: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