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2025-05-15 14:29
绍兴新昌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书面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新昌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
(内容来源:我爱新昌客户端)
作者: 编辑:杨寒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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