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绍兴越城区解放南路鲁迅路口实施了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已被监控设备记录,请携带居民身份证于30日内前往绍兴市越西路1号城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调查处理,如有异议,可以现场提出申诉。”
近日,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正式启用移动点位“电子警察”系统,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重点针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骑行者。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系统自动记录违法信息并向当事人发送提醒短信,要求其前往交警部门接受教育处理。
“收到短信时心里咯噔一下,以为要罚款。”市民王女士展示的手机短信显示,系统清晰记录了违法时间、地点及处理要求。经记者了解,目前这种情况是接受教育批评,不进行罚款。
据了解,绍兴城区的电子警察已经开启非机动车违法记录,面部识别在90%以上,未戴头盔均会收到短信。是温馨提醒也是警告处罚。
在越城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记者看到被通知的市民需完成"三步走"流程:领取交通安全宣传单、观看警示教育短视频、签署文明出行承诺书。
刚签署完承诺书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以前在路上也被抓到过,当时直接交完罚款就走了,没怎么放心上,现在要过来处理了,还看警示教育短视频,签承诺书,印象深刻。”
“目前处于宣传教育阶段,主要目的是培养市民的安全意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系统抓拍后不会直接产生罚款记录,但需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安全教育。
安全“盔”=生命“盔”不是口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安全防护性能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骑乘人员受到的伤害往往较大。相关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时能够使骑乘人员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小小的安全头盔,可以说是“保命神器”了。
当技术能够精准识别违规行为时,我们更需思考:如何让头盔从“强制要求”变为“自觉选择”?当然我们也要注意带头盔≠戴头盔!每一次正确佩戴头盔,都是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小小头盔作用大
关键时刻能保命
大家记得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时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切勿让头盔成为摆设
(越牛新闻综合今日越城)
作者: 编辑:杨寒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