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绍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三则人事任免通知。
诸司党组〔2024〕17号 关于冯歆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局)、所,中心、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冯歆媛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免去其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俞广慧同志任暨南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姚江司法所所长职务;
孟柳霞同志任枫桥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暨南司法所所长职务;
丁世锋同志任次坞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山下湖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聪同志任山下湖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次坞司法所所长职务;
袁海飞同志任姚江司法所所长,免去其枫桥司法所所长职务;
金家树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合法性审查中心牌子)主任,免去其应诉协调科副科长职务;
何可晨同志任执法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璜山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邱烨顺同志任同山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赵家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章燕娜同志任赵家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同山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蔡乐涛同志任东和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其东白湖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以上人员的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局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诸暨市司法局党组
2024年11月21日
中共东浦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蒋剑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室):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蒋剑峰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金鹏超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
孙黎萍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勇同志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东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免去其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勇同志任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羽同志任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正股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城市管理办公室(东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军同志的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职务;免去钟见标同志兼任的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长职务。
中共东浦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中共东浦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朱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室):
因机构改革,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朱强同志任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免去其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职务;
徐萍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人(正股级),免去其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人(正股级)职务;
金高峰同志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东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免去其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伟英同志任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羽同志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东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主任,免去其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东浦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作者: 编辑: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