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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绍兴多家银行发布公告

2024-10-15 15:00

来源:



10月14日,绍兴多家银行发布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具体操作事项的公告↓

绍兴银行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相关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工作。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调整范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我行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贷款)、逾期(含欠息)贷款、不良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三、调整规则

(一) 各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

(二)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四、调整方式

(一)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统一批量调整。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向贷款经办网点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五、申请及调整时间

(一)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二) 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不含)之前可向贷款经办网点发起申请,审核通过后,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自2024年10月22日(含)之后起提出申请的,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不含)之后及时办理转换手续,符合利率调整政策的,按照《公告》和《倡议》等有关要求进行利率调整。

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贷款管理-住房贷款还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还款计划。如客户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服务行。

七、温馨提示

(一) 如您对此次批量调整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0日(含)之前向贷款服务行提出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非我行工作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6528/4000896528

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瑞丰银行

诸暨农村商业银行

关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具体操作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要求,现将我行降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存量房贷)利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调整范围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我行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或商住两用房等商业用房贷款。

(二)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调整规则

(一)对于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本次调整仅对原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的LPR加点幅度进行变更,原合同约定的其他贷款要素原则上不做调整。

(二)对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的存量房贷,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利率调整变更生效后,将从变更生效的当日开始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四)不良贷款不在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范围。

调整方式

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我行将按照客户贷款的定价方式分别采用银行自动调整或客户自主申请调整方式。

(一)银行自动调整方式。

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且为浮动利率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按上述利率调整规则进行自动调整,2024年10月25日变更生效。该操作无需客户申请。

如您不接受自动调整,请您于2024年10月23日(含)前,向贷款经办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届时我行将不会根据前款规定对您的贷款利率进行自动调整。如您在2024年10月23日(含)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您同意按本公告进行自动调整。

(二)客户自主申请调整方式。

以下情况,需客户进行自主申请后,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以贷款基准利率定价或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的存量房贷,您可在2024年10月23日前,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调整房贷利率执行方式,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温馨提醒

(一)对于本次利率变更生效前的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完成后,会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您,届时请注意关注。

(四)未及时参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借款人(如未及时确认调整方式的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借款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随到随调”,不溯及既往。

(五)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咨询,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此前,绍兴多家银行发布关于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诸暨农商银行

关于调整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回应客户关切,降低居民融资成本,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要求,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倡议,依法有序推进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拟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具体操作细则,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批量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绍兴诸暨农商银行

2024年10月9日

瑞丰银行



上虞农商银行

关于调整存量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坚决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政策要求,积极响应市场定价自律机制倡议,正在依法有序开展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准备工作。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便利服务,依法合规开展好利率调整工作,拟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具体操作事宜,2024年10月31日之前统一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批量调整。后续具体事宜,我行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告相关信息,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新昌农商银行



(越牛新闻综合诸暨农商银行)

作者: 编辑:傅一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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