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19日),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则撤销社会组织登记的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我局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星幼儿园依法撤销登记,现予以公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嵊州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9日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内容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编辑:蒋超
昨天(8月19日),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则撤销社会组织登记的公告。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我局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五星幼儿园依法撤销登记,现予以公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嵊州市民政局
2024年8月19日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内容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编辑: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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