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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柯桥小学2024年招生公告发布,学区范围划定

2024-06-22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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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牛新闻记者从绍兴市柯桥小学了解到,柯桥小学2024年新生招生及网上报名工作相关事项已经公布。

新生招生公告

招生工作原则

1.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在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学校根据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招生。学区内的义务教育招生对象,100%入学。

2.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3.免试入学的原则。学校招收新生不进行任何测试。

4.阳光招生的原则。学校建立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学区范围、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对象及类别

小学新生为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共分三类。

第一类:有房有户,房户一致

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或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或入学对象和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且入学对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第二类:有户无房

入学对象有本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类别。

第三类:有房无户

入学对象为非学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施教区范围

越州大道→104国道→金柯桥大道→港越路→直塘江→横江河→管墅江→鉴湖路→越州大道(含柯桥居委会、上市头居委会)

招生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2.学校严格按办学规模规范制订招生计划,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上述第一、二类对象按户籍登记时间排序,第三类对象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时间排序,时间早者优先。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进行有序分流。

3.关于报名材料真实性等的说明。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入学资格。

网上报名程序和要求

在柯桥区接受义务教育须网上报名的入学对象必须按期参加入学网上报名。如未按时参加入学网上报名影响录取工作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或其他处理。具体时间及要求:

1.网上报名对象

招生类别中符合柯桥小学施教区第一至三类对象招生报名资格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按需准备相关证件。(准备相关原始证件以备拍照上传,拍照时请注意将相关证件内容拍摄完整。)

2.网上报名途径

网上报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进行。打开浙里办,城市切换到柯桥区,选择区县服务专栏中的柯桥,选择热门应用下的掌上教育,选择学生服务栏目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应用,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地区切换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搜索“入学”,找到“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在线办理(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允许信息修改)。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见文末二维码,长按识别后就可获得。

3.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9日~7月2日(每天7:00- 21:00)

4.网上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信息于7月10日前完成审核。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审核完成后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代表信息无误,并不表示录取结果。

5.现场确认或补报

7月11日-12日:网上报名审核没有通过的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学生家长随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柯桥小学进行现场确认或补报。

6.公布结果

7月17日公示各类新生录取名单。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录取结果。

其他相关政策

1. 以住宅商品房产权为入学依据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住宅商品房产权证。2024年入学的新生,户口迁入及父母或本人学区内住宅商品房产权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2. 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作为以房屋产权为参考的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仅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3. 学校在秋季开学时要复查学生的就读条件,若已不具备施教区学校就读条件的,统筹调剂到我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或回原籍就读。

4.在学区内,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祖孙三代均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户址统一,视为学区内住、户一致;此类对象拆迁后,还未取得房产证,如在原学区内申请入学,也视为学区内住、户一致。

5.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本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应由父母(监护人)在秋季开学前向学校递交本人申请书、病历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缓学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6.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原则上实行就近入学,随班就读。户籍在柯桥区,持有智障类残疾证(残障等级二至四级),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无严重癫痫、心脏病、暴力行为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与行为问题,父母(监护人)有接送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可向柯桥区育才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7. 因柯桥区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并实行产权置换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实行线下审核、线上报名。在拆迁安置期间,可携带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于7月1日至7月10日到区教体局普教科现场申请办理;审核通过的对象,进行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在临时居住地学区学校前三类入学对象招收后有空余学额的,可按临时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若临时居住地学区学校无空余学额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在拆迁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学区入学。

8.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归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学校。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日至7月10日到区教体局普教科现场申请办理。实行线下申请审核,线上报名上传资料。

9.推行“长幼随学”服务举措。为解决好同一家庭孩子因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困扰,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推行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义务教育阶段允许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区域内跨校或跨区域转入现户籍地址或符合入读条件的公办学校就读,实现“长幼随学”。除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外,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

“长幼随学”起始年级入学对象,家长按实际具备的入学条件,线上为幼孩正常报名;同时线下向大孩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大孩就读学校在解决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后有空余学位的,由大孩就读学校审核同意并盖章,同时将申请材料报教体局普教科备案。幼孩报名信息由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大孩就读学校。“长幼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对象,按正常转学条件、程序办理。

10.其它未及事宜以柯桥区教体局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575—84090833   沈老师

附件:网上报名指南与佐证材料上传说明

(越牛新闻综合柯桥小学1902)


作者: 编辑:傅一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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