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绍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绍兴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其中提到,到2027年,建成省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10所以上;争创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5所以上,争创国家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2所以上;积极争创一流技师学院;在绍高职院校在国家新一轮“双高计划”争创中有所突破;积极培育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孵化一批省级产教融合新型平台和项目,争创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3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个,校企共同开发省级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10个;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各项指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加快推进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校区、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会稽山校区等项目建设,以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推动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升级。
绍兴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省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提级赋能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办学格局,深化产教融合,提升关键能力,健全服务体系,打造职业教育与城市发展共融、与区域产业共振、与创新创业共生的优良生态,推动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就业、高品质生活,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建成省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10所以上;争创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5所以上,争创国家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2所以上;积极争创一流技师学院;在绍高职院校在国家新一轮“双高计划”争创中有所突破;积极培育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孵化一批省级产教融合新型平台和项目,争创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3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个,校企共同开发省级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10个;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各项指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初步建成职普有效融通、产教深度融合、科教创新融汇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与产业良性互促,形成人才培养高质高效、发展需求有效保障、就业需求有效满足、社会大众广泛认可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举措
(一)资源布局优化行动
1.提升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能级。每个区、县(市)要重点扶持做强1—2所骨干中职学校,提高办学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县域本土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规格培养和高质量就业。加快推进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校区、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会稽山校区等项目建设,以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下沉推动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升级。〔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2.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市域统筹。进一步强化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区域统筹,聚焦专业设置和招生规划,着力改善办学条件,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项目创建,努力打造标志性成果,提升职业教育贡献度,精准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3.实现优质高职院校提档升级。支持在绍高职院校争创国家高水平职业院校和浙江高水平高职院校,支持一批专业群跻身国家新一轮“双高计划”,支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和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在绍校区办学提档升级,支持在绍高职院校对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申办职教本科专业。进一步扩大优质高职资源供给。(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现代体系构建行动
4.推进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搭建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立交桥”,建立“职教高考”研究协作共同体,做优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着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至2027年,创建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项目6个以上,创设“中本一体化”省级试点8个以上,积极争创“3+2+2”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长学制人才培养规模达到中职招生(不包含技工院校学生)的 60%以上,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0%以上。(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
5.促进职业教育横向融通。加强职业教育与各学段普通教育的渗透融通。加强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的交流合作,支持各地举办综合高中开展普职融通办学试点。依托职业院校打造一批省级、市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基地,面向青少年开展技能启蒙和普及教育,培养青少年技能方面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6.积极推动职技融合发展。推动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每个区、县(市)结合产业重点打造1所特色技工院校,积极争创一流技师学院。建立“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探索高职院校与技工院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学分互认等创新机制,支持高职院校学生按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申报高级工及以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三)产教融合创新行动
7.提升专业与产业契合度。精准对接我市“4151”计划,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推进专业与产业进一步匹配,着力培育为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视觉等新兴产业输送新质生产力的学科专业,巩固提升传统特色专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相关专业。探索建立专业师资转岗、培训、再分配县域统筹机制,打通专业教师流动转岗渠道。(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广旅游局)
8.拓宽企业参与办学途径。支持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特色学院、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支持企业在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培养方式、岗位资格认定等方面有更大的话语权。鼓励企业开发优质教育资源,按职工总数一定比例安排实习岗位,接纳学生实习。鼓励科技型企业设立人才工作站。出台《绍兴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认定办法》,孵化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对产教融合型企业,按规定落实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9.构建产教融合新型平台和项目。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共建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到2027年,争创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3个,省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1个,县域产业学院5个,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30家,校企共同开发省级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10个,支持在高水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高校建好工程技术教育中心。并根据相关激励政策给予补助。(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四)内涵质量提升行动
10.高水平打造“双师型”队伍。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优质教师发展中心。探索现场工程师培养的有效实现模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对教学技能和水平符合条件的高技能、紧缺型人才可按规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落实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每5年累计不少于半年、新入职专业教师前2年须赴企业集中实践锻炼至少半年以上的制度。支持企事业单位的能工巧匠、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到学校从教或担任兼职教师。至2027年,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90%以上。(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11.推进“数字职教”建设。建设一批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开发一批专业教学数字资源库,推进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12形成一批职教信息化典型案例与成果,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中小制造企业“智改数转”能力。到2027年,建成10所左右高水平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学校,建成10个左右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10个左右区域性资源库。(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12.深化职业教育国际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与境外高水平职业院校开展交流合作,鼓励引进国外优质课程和国际通用证书体系。支持高职院校通过“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合作建设“丝路学院”和“鲁班工坊”等,培养国际化人才和中资企业急需的本土技术技能人才。建立一批优质海外师资研训基地,开发并向国外输出一批专业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资源。(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外办)
(五)社会服务赋能行动
13.加强职业教育社会培训。支持职业院校通过构建“互联网+职业教育”支撑服务平台,开发数字化、立体化、多样化培训课程包,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紧缺职业人才的培养。支持职业院校优先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完善职技院校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所得收入的奖励分配制度,在国有净资产不减少的前提下,经批准后绩效工资总量最高可上浮50%。落实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行动计划,办好新疆中职班。(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
14.强化应用技术服务推广。加强在绍高职院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围绕我市“315”科技创新体系迭代升级需要和区域优势产业对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需求,发挥高职院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联合区域科研院所和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加快高能级平台打造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研发能力、技术攻关水平和产业孵化能力,推动专业平台和绍兴优势产业的深度互动融合,实现能级跃升。(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15.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中取得合法兼职报酬,按约定取得的兼职报酬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不受所在单位绩效总额限制。鼓励职业院校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收益分配,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其中,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人员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70%。〔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统筹规划,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健全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发改、经信、教育、人社、财政、科技、总工会等部门依职责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
17.加大经费投入。市本级每年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职教专项发展资金,用于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各区、县(市)要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新增经费优先保障进入国家、省级“双高(优)计划”建设单位的职业院校;完善职业院校师生专业技能奖励办法,奖励经费从2024年起增加到400万元/年;各级各类产教融合项目根据已有的政策标准和拨付途径给予奖补;对承办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的院校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18.营造良好氛围。设立绍兴工匠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保障和社会地位。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在落户、就业、职称评审等方面与普通院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鼓励职业院校建好用好新型宣传平台,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活动,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新风尚,形成全社会重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作者: 编辑: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