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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地最新人事任免,涉多个部门单位

2024-05-19 07:31

来源:

近日,绍兴新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多则职务任免通知。

关于何益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办党委研究,决定:

何益锋同志任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董逸宁同志任新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剑萍同志的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信息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以上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4月25日政务服务办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关于张志方等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中队: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中央、省、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

张志方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胡小宽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伟良同志任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石华明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帅英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玲玲同志任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贾一奇同志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一级科员职级;

梁淞富同志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一级科员职级;

张丹萍同志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一级科员职级;

吕潜同志任一级科员,免去其二级科员职级。

以上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4月起计算。

中共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中共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俞夏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中队: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俞夏雯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南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七星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葛熠琦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小将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回山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章洁丽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特勤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蔡钰煜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特勤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楼国锦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明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玉园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七星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宋天琦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高新园区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宇阳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澄潭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应科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儒岙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金昱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沃洲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吴伟良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董亚波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指导科科长,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陈培植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筑业执法中队负责人,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明执法中队负责人职务;

李东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渣土管理中队中队长;

杨凯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明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澄潭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徐南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澄潭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儒岙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凌云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回山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东茗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储蓄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儒岙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沃洲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吕嵩波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沃洲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沙溪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吕倩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沙溪执法中队中队长,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小将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徐上星觜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直属一中队副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章鹤林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特勤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明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梁盼娜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筑业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应军华同志任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东茗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免去其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羽林执法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免去丁宏刚同志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协调科科长职务;

免去刘波同志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俞杰同志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回山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陈亚江同志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南执法中队中队长职务。

以上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3月25日局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中共新昌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金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卫生健康局党委研究,决定:

金  萍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科科长,免去其人口家 庭与老龄健康科科长职务;

陈碧霞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科副科长,免去其人口 家庭与老龄健康科副科长职务;

石明霞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负责人;

竺小洪同志任县计生协会机关综合科负责人兼县妇幼保健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 康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陈永达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县卫生监督所牌子) 副主任,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杨槐强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县卫生监督所牌子) 副主任,免去其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徐利军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县卫生监督所牌子)副主任,免去其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潘国来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县卫生监督所牌子) 副主任,免去其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陈良月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县卫生监督所牌子) 副主任(副股级),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吕  杰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县卫生监督所牌子)

副主任(副股级),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萍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县卫生监督所牌子) 副主任(副股级),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

梁晓敏同志的县计生协会机关综合科科长职务;

董美虹同志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潘晶晶同志的县卫生监督所沃洲分所所长职务;

钟  懿同志的县卫生监督所儒岙分所所长职务;

黄益群同志的县卫生监督所澄潭分所所长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4年4月12日局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作者: 编辑: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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