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绍兴市民政局委托江苏华誉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化评价指标>的通知》(浙民养〔2024〕6号)等规定,对全市21家养老机构进行综合评估,经过审核,拟认定三星级养老机构如下: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等级评定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绍兴市民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需署真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30日,为期7天
联系电话: 88003032
绍兴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4日
作者: 编辑: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