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规定,4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浙江省防汛期。今起,绍兴正式入汛!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市各区、县(市)、滨海新区、乡镇(街道)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和“县领导包乡”包保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遇工作调整,新任领导即为责任人。
绍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24年4月15日
2024 年绍兴市、县防汛
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
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乡镇
(街道责任人)
作者: 编辑:杨寒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