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绍兴消防等部门单位,对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并对存在隐患的小区进行复查,指导物业加快整改。
在盛世名苑小区,检查人员对架空层内电瓶车停放和充电等情况进行回头看。在物业公司劝导下,小区业主电瓶车乱停乱放等情况已明显改善,但架空层的常闭式防火门仍有损坏。
浙江文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项目经理 金淼:
闭门器我们发现损坏的有20多个,已经整改10多个了,接下去继续整改,电瓶车我们每天保安都会巡逻,上面有停着的 ,我们把它推下来。
在星尚悦湖小区A区11幢,物业公司已经劝导业主将电瓶车停放在室外,并计划对架空层进行整改。
上海星海时尚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项目经理 陈安康:
主要是这个防火隔断的防火玻璃,进行一个改造,另外我们会增设一个消火栓,每个架空层增设两个消火栓。
在融越府小区,物业公司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宣传单,并在地下车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区域安排了两个电瓶车集中充电区。
融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融越府物业经理 杜永志:
我们要加强日常巡逻,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电瓶车在大厅里面停放,我们要去制止,把它移到安全的地方,关于电瓶车上楼,我们接下来计划是安装梯控安全系统。
日前,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一则通告,开展高层建筑“九个一律”严管措施。
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高层建筑“九个一律”严管措施的通告
近期,全国多地高层建筑发生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突出电动自行车充停“一件事”治理、物业单位日常管理缺失、消防通道堵塞等重点隐患,现就高层建筑“九个一律”严管措施通告如下:
一、发现高层建筑物业单位日常管理缺失的,一律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发现电动自行车或其电池“进楼入户”或“飞线充电”的,一律责令清除并依法查处;
三、发现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设置不规范,未设置消防设施或防火分隔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四、发现在安全出口、共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影响疏散和遮挡消防设施的,一律责令清除并依法查处;
五、发现高层建筑管道井堆放可燃物的,一律责令清除;发现管道井封堵不严实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六、发现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被占用或改为其他功能的,一律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七、发现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八、发现高层建筑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或降低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能的,一律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并由各区、县(市)牵头实施整改;
九、发现高层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一律由各区、县(市)挂牌督办整改。
本通告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对上述“九个一律”执行中,存在阻碍执法或经责令整改而拒不采取实际行动的,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引发火灾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邵洛 通讯员 余昌龙 编辑:杨寒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