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证(结婚证或离婚证)作为法定证件,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房屋拆迁补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等,通常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但因为一些原因,一些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证存在遗失、毁损或原证有瑕疵,致使证件无法使用。
为此,绍兴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工作。在这两年中通过集中补领证,切实解决了早年历史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信息不全、存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不断补充完善了全省婚姻登记证电子证照库。目前该项工作已接近尾声,再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领对象
原先在浙江省内乡镇(街道)依法办理婚姻登记,至今仍维持该状态,且未到省内民政部门补领过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
在“浙里办”APP关联“我的证照”-“婚姻登记证”,查询本人在浙江省内民政部门办理的最近一条婚姻登记记录信息(不含原在乡镇、街道办理的婚姻登记或法院离婚信息),如查询不到,建议补领证。
二、所需资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
3.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原始婚姻档案复印件。
注:补领结婚证需要双方到场。
三、婚姻登记处提供服务
政策咨询、预约服务(网上或电话预约)、材料预审、现场免费拍照、省内异地查档。
四、预约途径
关注微信公众号“绍兴民政”-民政服务-婚姻登记;浙江省民政厅官网“浙有姻缘”(网址:https://jhyy.mzt.zj.gov.cn/)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网上婚姻登记预约;或关注下图二维码预约。
(越牛新闻综合自绍兴民政)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