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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判刑!绍兴多地发布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2023-11-02 15:18

来源:

秋冬季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期,特别是秋收之后,露天秸秆焚烧进入高发期。绍兴多地发布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柯桥区

焚烧秸秆污染空气是违法行为!连日来,夏履、湖塘、平水、王坛等镇街村民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频频发生,柯桥区相关部门在制止这种行为的同时,也要提醒农民朋友们,秸秆焚烧危害多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若焚烧秸秆引发火灾导致严重后果,最高可判刑。相关部门提醒,为了保护蓝天碧空,希望农民朋友们从我做起,支持秸秆禁烧。

上虞区

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秸秆露天焚烧会产生大量烟尘污染,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还容易引发呼吸道等相关疾病,同时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险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落叶、杂荒草等。

对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充分认识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实行科学还田和离田高值化利用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严禁露天焚烧。

绍兴市上虞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诸暨市

广大市民朋友:

当辛勤的汗水变为丰收的果实,我们与您一起分享这秋收的喜悦。但千百年来的“老手势”,导致很多人习惯把秸秆一烧了之,这会给我们生活带来极大危害。其一是污染空气环境,危害身体健康。秸秆焚烧产生大量污染物,危害人体呼吸道;其二是引发各类灾祸,威胁生命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发山火,形成的烟雾也造成能见度下降,易引发交通事故;其三是破坏土壤结构、降低农田质量。秸秆焚烧会烧死、烫死土壤中有益微生物,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再者,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浓烟、片片焦土,会对诸暨“好美”的城市形象造成损害!

家人健康是我们最大的期盼,家园美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在此,我们倡议:

1、树立生态意识,充分认识到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

2、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3、主动宣传劝导,以各种形式让家人亲朋支持禁烧。

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还天空以蓝色,让空气得清新,使生活更美好!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2023年11月2日

焚烧秸秆危害多

危害一

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露天焚烧农膜,还会产生强致癌物二噁英。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危害二

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危害三

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由于大部分高速公路两旁有大量的农田,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四

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秸秆焚烧也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农作物的生长和增产将受到严重影响。

危害五

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一个地方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

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

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①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②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③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①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①对在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附近焚烧秸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2项的规定,以“违反规定使用明火”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②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以“过失引起火灾”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在道路两侧焚烧秸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条规定,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越牛新闻综合)

作者: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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