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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起,浙江一地集中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2023-10-2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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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为全面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浙江台州交警决定自10月23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淘汰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对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未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悬挂外省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开展查处工作。请市民抓紧时间,尽快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新国标”和非标电动自行车有何区别

如何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带你来了解↓↓↓

◆车辆是否列入省经信委产品公告;◆认准车辆是否符合3C(CCC认证)标准;◆车辆及标配电池需赋“浙品码”,请购买时与商家确认是否已赋码。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主要参数

总结一下就是一看有无脚蹬二看时速三看重量确定符合标准后再购买

(内容来源:台州交警发布)

作者: 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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