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牛新闻记者从绍兴市人民政府网上了解到,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查和档案审核,拟向下列教师颁发《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5天,从9月1日起至9月7日止。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科室:越城区教体局监察审计室(电话:85120596)
越城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电话:88342973)
(越牛新闻综合)
作者: 编辑:徐盈盈
越牛新闻记者从绍兴市人民政府网上了解到,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查和档案审核,拟向下列教师颁发《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5天,从9月1日起至9月7日止。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科室:越城区教体局监察审计室(电话:8512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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