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陆女士向我们反映,她骑着电瓶车途径镜湖大桥时,因为路面原因摔了一跤,导致多处受伤,她希望能够帮忙解决赔偿问题。
7月22号,陆女士在镜湖大桥非机动车道上由北向南骑行,即将下桥时,她感觉车头剧烈抖动,接着就摔了一跤。
陆女士:车我已经是把不稳了,然后因为是侧着摔下去的,相当于是这个车压着我这条腿,地上磨过去估计有个一两米。
当时,陆女士左下肢多处大面积擦伤。
陆女士:脚背,那个时候这边也有破皮,然后这边,然后这一块,加上膝盖。膝盖这里有一个口比较深,可能是石头划的比较深。
经过近半个月的治疗,陆女士受伤的地方还有大面积结痂及红肿。
陆女士:伤口的清理,那个时候只有皮肤的痛感,到后面几天,就包括我今天下午我去医院,我是想去查一下膝盖,因为膝盖刷下去比较重,想去拍个片再看一下。
由于当时急着去医院治疗,陆女士也没多停留。不过事发后几天,陆女士再次回到事故现场查看,觉得自己骑行摔倒可能是因为镜湖大桥非机动车道主桥和引桥连接处不平整,她随即报警,很快警方认定事故是由于路面导致。记者在事发路段看到,非机动车道主桥由红色材料铺设,引桥由黑色沥青铺设,两者连接处铺设有水泥,坡度看上去较大,不过在部分水泥区域,覆盖着一层崭新的沥青,使原本较陡的坡度缓解了不少。陆女士说,这些沥青是最近才铺上的。
陆女士:当时没有这个柏油马路的,直接就是一段很短的水泥,然后来衔接下面一段柏油路
(现在我看到这个都是后来补起来的吗?)对对对,是新的。
陆女士说,自己看病花了1千多元,还请假了一个多星期病假,她希望这些损失相关部门能够承担。陆女士将情况反映给了市长热线,随后,一位自称是越城市政的工作人员联系了她。
陆女士:就直接问我要赔偿多少钱,也没有跟我说,问我伤情怎么样,也没有说其他什么,或者说觉得抱歉这样子的话。
陆女士说,对方的态度让她很不满意,因此双方也没有谈好。记者联系了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也来到了现场。对方表示,在收到陆女士的投诉后,愿意积极配合,同时,作为养护单位,越城区市政也立即对桥面陡坡的地方进行了填补。
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摔倒的我们也赔的。(这个路面)反正我们五点钟左右就修掉了,有些东西,碰到问题来了我们是积极配合的。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双方对于医疗费用没有异议,但陆女士的误工损失诉求缺乏相应的证据材料,目前无法满足。
越城区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我的意思,如果说你如果说要赔付得多的话,我说那这样只能走司法途径,因为现在你没给我证明,比如说我的工资条多少,什么多少,我也跟你讲了,就像跟交通事故一样的,有误工费产生的话,你要提供证据,比如说单位里面开证明,请假条,工资流水。
经过协商,陆女士同意开具相关证明后,再与越城区市政解决赔偿误工损失。
作者:记者 张平 尼克 实习生 车晓滟 编辑: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