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了一则行政出发信息:绍兴浙纸建国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被处罚人:绍兴浙纸建国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查明:
2023年04月06日,绍兴浙纸建国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已构成违法。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400.00元。
绍兴浙纸建国宾馆于1992年10月开业,位于绍兴市人民中路471号,可谓是绍兴老牌酒店。
作者: 编辑: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