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这是今年初新修订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将听取年度环境报告正式列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法定职责以来,我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生态环境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诉求日益强烈,绿色发展成为时代潮流。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监督也经历了一个演进的过程。
2017年6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首次组织听取上一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报告,这是绍兴人大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形成政府自觉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随着环境报告制度在全省推广,我市自我加压、全力推进,明确提出要建立起市县乡三级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的制度。这项创新举措由此快速向基层延伸,并在省内率先实现三级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
202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在数字化改革基础上,依托逐渐成熟的“局长·代表面对面”活动载体,将环境报告制度与人大监督形式中的专题询问结合起来,开展三级人大“云询问”活动。活动中,10位询问人通过视联网,“面对面”畅谈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云询问”提高了询问的针对性、实效性,扩大了询问的参与面、关注度,也进一步推动报告制度在基层的落地见效。
环境报告制度还引领各区、县(市)不断探索新的监督形式。越城区首创“清单式”监督,明确镇街人大要按“清单”列出各辖区环境突出问题,同时将问题上报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保证该问题在人大系统的“三级联动”监督机制下全面推进。在柯桥,当地人大将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列入人代会议程。其他区、县(市)也通过“制度+”模式推动环境报告制度向纵深发展。
监督的逐级深入,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前进。过去五年,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五夺“大禹鼎”,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备案的地市,获得国家级“美丽山水城市”、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多项荣誉。
今年,我市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人大对于生态环境工作监督的再加码正逢其时、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美丽绍兴是全市人民的心之向往,要为擦亮稽山鉴水这一生态本底,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图景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和力量。
作者:记者 裘玮 通讯员 王益华 编辑: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