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共青团中央近日作出表彰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绍兴共有3个集体、2名个人获表彰。其中,绍兴市快递物流行业团工委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新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团支部、上虞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团支部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诸暨市枫桥镇霞朗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职工何国燕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柯桥区齐贤街道团工委书记于莹莹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据了解,此次表彰共有293个团组织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377个团组织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457人(含追授3人)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341人(含追授1人)获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受表彰者来自各条战线,基层一线的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比例达到95%以上,他们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建功立业,把青春奋斗融入了党和人民的事业。
作者:记者 侯 嫣 编辑:徐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