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位于上虞区道墟街道的浙江莫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套全自动试验仪器设备项目近日开工,这也是上虞区首个“拿地即开工”项目。
“以前,企业拿地后,还要通过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多个环节才能动工。如今,政府部门推进‘标准地’改革,这些繁琐的评价事项全部纳入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名录,由政府统一免费提供服务,企业开工时间至少缩短5个月。”莫氏科技总经理莫金忠对此十分满意。
莫氏科技是一家新办工业企业,上个月拍得15亩土地,计划投资1.2亿元上大项目。“对企业来说,早一天开工,就能抢得市场先机,意义很大。”莫金忠表示,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8400万元、利税3400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倒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审批流程,实现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目标,上虞区从3月开始实施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政策。只要不是涉及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或者事关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都适用新政策。
“‘拿地即开工’实质上是将原土地成交后启动的审查步骤前移至土地出让前,把‘接力跑’转换成‘并肩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土地招拍挂工作启动前,申请用地者主动申请“拿地即开工”审批,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审批事项作出相应承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审批部门按照“谋划在前、行动在先”的服务宗旨,在项目引入、审批许可、土地出让等方面做好前置服务,打破审批部门间的业务壁垒和阶段限制,科学合理处置前后流程的互置条件关系。各审批部门按正式审批要求对申请用地者提交的方案、文件等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提出预审查意见等,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证”分别受理、依次发放,确保“拿地即开工”。
目前,上虞区已有5家工业企业申请“拿地即开工”。
作者:记者 范文忠 通讯员 闾 萍 编辑:杨寒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