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在诸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里,公安民警正在与检察官商讨某机械公司污染环境一案。公安民警提供侦查意见后,检察官提前介入,双方合作办公,简化流程,对接更顺畅。据悉,这样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系全省首家。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为此,诸暨市公安局与检察院积极响应,结合实际情况迅速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各自遴选出3名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水平过硬的中层骨干进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启了公安、检察工作新局面。
据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协调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进展落实,对公安机关、检察院申请就不批捕、不起诉、执法监督、刑拘下行或特定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等,确保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依法履行刑事诉讼职能的重要探索,有利于加强公安侦查监督和检察监督的衔接,牢牢把好案件办理的关口。
作者:记者 何丹 编辑: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