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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全市首获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称号

2021-12-28 09:46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本网讯 12月24日,水利部正式公布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新昌县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成为全市首个获得该“国字号”荣誉的区(市、县)。据悉,本次公布的名单中,全国共认定34个示范县、16个科技示范园、2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20个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是中国的基本国策。近年来,新昌县坚持“生态兴县”战略,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注重预防保护,多渠道、全方位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形成了水土保持领域的“新昌特色”。

与此同时,新昌县还严格规范监督管理,在不断健全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配套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2016~2020年,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实施率、验收率均达98%以上,有效减少了生产建设中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在全省率先采取水土流失治理项目EPC模式、启动数字化监管应用研发,创建“水土保持智慧管理系统”,在全省范围率先开展“天地一体化”监管,通过信息的全面采集、充分共享、智能决策和高效监管等功能,实现水土流失源头严防、过程严管、事后追责等全过程管控的数字化场景应用。据统计,新昌县近三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48平方公里,完成率125%,坡耕地治理度达75%以上,水土保持率持续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极大改善。

作者:记者 俞帅锋 通讯员 楼丽玉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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