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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三位凡人英雄荣记(追记)一等功

2021-11-23 08:25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本网讯 昨天是浙江省第六个“见义勇为宣传日”,昨天下午,浙江省为2021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暨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全省18位凡人英雄荣记(追记)一等功,其中,我市的黄祖茂被浙江省政府记一等功,石远兴、胡建林被追记一等功。

今年26岁的黄祖茂在诸暨市安华镇某袜厂打工。2020年9月28日晚9时,安华镇发生一起持刀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宋某持刀对袜厂负责人赵某某父子(女)3人行凶,先后用折叠刀戳伤赵某某及其11岁儿子和3岁女儿。危急之际,黄祖茂听到孩子痛苦的叫声,立刻赶到赵某某办公室,不顾自身安危手拿水管冲上前去阻止行凶,并将已受伤的3岁女孩抱离现场,有效阻止了事态恶化,为救援赢得了宝贵时间。

2020年6月30日凌晨4时,新昌县城南乡姚 宫村,特大暴雨带来的洪水不断冲击固定电线杆的斜拉线,将电线杆拉倾斜了。村民发现后自发组织抢险救灾,但一时找不到电工。“我是电工,我上!”石远兴主动提出爬上电杆将斜拉线剪断,防止电线杆被拉倒。就在石远兴爬上电杆将斜拉线剪断时,电杆反弹将人从空中抛出。石远兴倒在地上,后脑受伤,当即昏迷不醒,最终于2021年9月7日上午因医治无效去世。

1968年出生的胡建林是诸暨市赵家镇上京村村民,也是赵家派出所社区队工作人员。2020年10月30日上午,在接到指令前往东和乡十里坪村留守老人卓某家处理野生马蜂窝时,遇到倾巢而出的马蜂,驱赶过程中,他的双手及左肩部等多处被马蜂蜇伤,不久便出现中毒症状,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中毒过重而不幸去世。

作者:记者 周梦琪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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