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也进入平稳状态。昨晚,市防控办发出通告,明确从即日起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进行调整。
通告明确,即日起有序规范开放公共场所。公园、旅游景点、室内外场馆以及宗教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餐馆、影剧院、网吧、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等经营场所,按照之前防控政策分别被要求“限流”或“关闭”。即日起,这些经营主体在遵照疫情防控相关各项要求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自主决定经营时间和经营方式,并可恢复室内表演活动。各经营主体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自觉开展“测温+亮码+戴口罩+疫苗接种核查”,并结合实际和行业要求,采取“预约、错峰”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防控措施调整后,各地各单位在做好行程报备前提下,可恢复人员休假、旅游、探亲等跨省出行活动,但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边境城市。各地各单位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展览、集会庆典等活动。市内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超过200人或举办全国性会议及活动的,应当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节庆、展会、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在正式举办前15日,活动举办地政府应会同相关主办单位进行专项风险评估研判,举办地及其周边地区风险等级出现变化的,需对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福利机构规范管控。通告明确,在院老人、儿童和工作人员可以外出,但返院后需报告外出路线;亲友、志愿者等经实名登记测温亮码后,也可入院探望,原则上探视全程佩戴口罩。对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的探视人数、次数不作限制,由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同时,加快恢复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正常运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借口停止服务。
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的情况下,除医院等重点场所外,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客运码头等跨区域交通场站及政府机关、学校、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等场所可停止查验“行程卡”,但应认真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另外,退热等药品从“不得销售”调整为“登记销售”。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销售。
关于个人健康监测的问题,通告要求,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绍返绍人员主动提前向村(社区)报备,配合做好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市民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作者:记者 汤桂平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