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行接到市民杨女士的电话,对方感谢检察机关出面,帮其母亲成功追索医疗费及赡养费。
今年4月,在“三服务”活动中,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了解到,80岁的独居老人金某身患重病,生活非常困难,而其两个儿子却未能完全尽到支付医疗费及陪护等赡养义务。镇、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但始终无法达成赡养合意。经调查,原来老人身患尿毒症多年,每周要做3次透析以维系生命,而其两个儿子与两个女儿因家庭琐事产生了较大的矛盾纠纷,两个儿子不愿意支付母亲的透析等医疗费用,导致老人不能按时得到医治。
“两个儿子这么不孝顺,我真想去法院告他们。”交谈中,老人伤心地说。得知老人有起诉意愿,检察官便告知其有权向法院诉请子女支付医疗费、赡养费等费用。
4月28日,老人向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不久,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支持金某追索赡养费及医疗费等费用。经过审理,法院支持金某的相关诉求。司法部门的介入,让两个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母亲临终前,两兄弟一直在其身边尽孝。
据了解,今年初,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了《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工作规定(试行)》,规范支持起诉案件范围及程序,并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支持起诉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截至6月,该院共办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等各类支持起诉案件8件,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作者:记者 翁佳美 通讯员 何若愚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