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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河湖长制先进名单公布

绍兴一个集体三名个人入选

2021-06-08 07:54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本网讯 近日,经中央批准,国家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以激励各级河(湖)长和广大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干部职工进一步锐意进取、履职尽责。浙江7个先进集体、11名先进工作者、24名优秀河(湖)长入围,其中,我市1个集体、3名个人入选,将接受全国表彰。

获得这一殊荣的包括,绍兴市水利局被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诸暨市治水办专职副主任章汉军获得“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越城区梅山江乡(镇)级河长吴军明、柯桥区滨江大河马鞍段乡(镇)级河长祁力峰获得“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我市是全国河湖长制发源地之一,早在2013年,我市就率先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全面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长制全覆盖。发布全国首个湖长地图、全国首个河长制和湖长制地方标准,2019年开展“河湖长制”标准化管理全省唯一试点,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河长4052人、湖库长915人。2015至2020年,我市连续6年获评全省“五水共治”(河湖长制)工作优秀市,并被授予大禹鼎。

作者:记者 周国勇 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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