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昨天,绍兴、宁波、金华、台州的9家曹娥江流域法院在上虞共同建立“同饮一江水 共护母亲河”司法协作机制,并辅以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和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以司法之力护航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新力,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澄出席并讲话。
陈澄在讲话中指出,绍兴素有“东方威尼斯”之称,因水而兴,也因水而名。曹娥江是绍兴的母亲河,也是浙东地区的重要生态带和美丽浙江大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曹娥江流域的生态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三地法院,加大对这一流域生态保护的司法保障力度,非常必要,也非常迫切。希望全流域法院协作联动、同频共振,通过联合培训、互动研讨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更大范围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不断推动曹娥江流域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走深走实,发挥更大作用。
据悉,发源于金华磐安县的曹娥江,承担着绍虞平原与甬舟发展一体化的水资源保障任务。因流经9个县(市、区),曹娥江存在流域生态分段保护、按行政区划分割保护导致的地方化、碎片化问题,以及裁判标准不统一、责任追究局限化、环境修复片面化等弊端。此次司法协作机制的创新建立,将形成保护秀美曹娥江的更大合力。
“我们会不断探索和总结,把‘试验田’办成‘示范田’。”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绍兴法院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在全省率先成立环资审判庭、环资审判专家智库,审结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13项环资调研成果获评国家级奖项,有力打造了环资审判的“绍兴样板”。
作者:记者 杜静静 通讯员 孙芳芳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