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昌一男子因暴力损坏商场电梯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要是电梯里有人,后果不堪设想。”回想起2月22日凌晨发生的事,新昌某商场的保安徐师傅还记忆犹新。当天凌晨约1时许,徐师傅巡逻到商场五楼时,发现消防电梯门被人为强力破坏,电梯门已严重变形,配件散落一地,电梯也被门卡住无法正常运行,便立刻报警。
经调查,当天,20岁的蔡某因为和女朋友闹分手心情沮丧,在酒吧内喝酒。当得知女朋友在某商场五楼KTV唱歌时,蔡某想来找女朋友谈心,但在KTV转了几圈后并没有见到女朋友的身影。不甘心的蔡某站在五楼消防电梯门口电话联系了女朋友,两人在电话里发生了激烈争吵。挂了电话的蔡某为发泄情绪便一脚踢向面前的电梯门,电梯门整个掉落在电梯里,导致电梯卡在四楼和五楼中间无法正常运行。蔡某见四周无人,乘坐另外一部电梯离开。
公安机关以蔡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蔡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了经济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新昌县人民检察院综合蔡某的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提出了量刑建议,并对他开展了法治教育。
作者:记者 潘晓林 通讯员 徐康丽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