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的两名律师持律师调查令前往协助执行单位上海某银行进行调查,却被对方拒绝,案件的执行也受到阻碍。为此,嵊州市人民法院向拒不配合的这家银行发出了《预罚款通知书》,责令其配合调查,否则将罚款50万元。这种口头警告书面化的做法立即起到作用,律师的调查工作也得以顺利完成。
案由 律师持证调查被拒
去年5月,嵊州某医疗器械公司向上海某电子科技公司购买JH600熔喷布生产设备,双方商谈好价格后很快签订了协议书,嵊州该公司支付了158万元的货款。然而,对方收到货款后却迟迟未能交货。多次催促无果后,嵊州该公司提出退款要求,也遭到拒绝。
去年8月,该医疗器械公司向嵊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上海某电子科技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法院调查后认为,上海某电子科技公司构成了违约,判决其返还货款15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3700元。
然而,判决书生效后,上海某电子科技公司一直未能自觉履行,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近日,申请执行人嵊州某医疗器械公司的两位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上海某电子科技公司在上海某银行的账户开立及流水信息。法院依法出具了律师调查令。随后,两位律师持调查令前往该行调查取证。然而,该行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根据总行意见不予出具相关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流水信息,也拒绝在调查令回执上注明具体原因。之后,律师将情况向法院进行了反馈。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嵊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科副科长钱雷尝试联系了上海的这家银行。沟通的结果是,银行表示无法办理协助事项,也无法出具书面的情况说明。
说法 预罚款助解执行难
面对银行的不配合,嵊州市人民法院向对方发出了一张《预罚款通知书》:责令你行自收到本通知起10日内按照律师调查令内容配合调取相关银行账户及流水信息,若你行仍拒不配合,将依法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两天后,法官便接到了该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一定会协助查询银行账户资金的情况,并让律师立即赶过去办理。
嵊州市人民法院这次对银行发出的《预罚款通知书》,是绍兴市首例因协助单位拒不配合律师调查令而发出预罚款通知书的案例,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据悉,前段时间该法院创新推出了“预通知”制度,全链条推行预曝光、预罚款、预拘留、预审计、预拘执打击、预破产等措施。
钱雷说,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办法》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律师可以持人民法院出具的调查令向有关协助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院最初也曾考虑依法对这家银行进行直接罚款,但再三考虑后觉得这样做欠妥。“银行账户开立及流水信息在很多时候是办理执行案件的突破口,有可能从中找到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线索,或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的证据。”钱雷说,执行案件办理时效性强,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随时都在发生变化,直接罚款可能会衍生更多的非必要环节,消耗申请人更多的执行时间成本,也违背了开具律师调查令由律师调查取证尽快获取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初衷。预罚款以正式的法律文书形式将口头警告书面化,属于“先礼后兵”,与直接罚款相比,既体现了执行威慑力,更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自动纠错的机会。
作者:记者 陈正军 通讯员 丁桢宇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