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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为啥“一把手”局长出庭

2021-01-14 17:46

来源:绍兴网

1月14日上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萍等5人诉被告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行政管理其他行政行为一案。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伟军出庭应诉,市局和越城分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旁听。

据悉,原告张某萍等5人原在越城区北海片区19号地块(“八七一”厂宿舍)内各拥有一处住房,由越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并因危房而实施拆除,但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2020年9月,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公开出让越城区北海片区1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6828公顷。10月10日,经网上拍卖,由上海某房产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文创管理有限公司以200000万元价格竞得该国有土地使用权。11月,原告张某萍等5人以案涉地块的拆迁房屋未获得补偿安置、土地权利存在争议等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拍卖出让案涉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行为违法。与此同时,原告张某萍等5人另行提起多宗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区政府房屋征收行为违法、认定危房实施拆除行为违法等。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案件由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此案也是今年第一起开庭审理的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庭审中,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事实和证据,按照行政行为时的《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答辩,据理力争进行辩论,请求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庭审后,陈伟军局长要求越城分局正确应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积极与拆迁等部门和属地街道对接联系,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行为正当性、合法性,尽力化解行政争议,尽力促成案结事了;要求相关处室、单位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同时,要严格执行《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庭审旁听制度,进一步营造自然资源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通讯员 王建江 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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