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请问您是某某同学家长吗?我们有体验课程……”类似这样的推销电话,不少市民都接到过。数字时代,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2019年起,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目前,已累计查办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72起,移送公安7起,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近60万条,办案数居全省前列。昨天,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查处的侵犯个人信息十大案件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开展打击。今年8月,执法人员对一家房产中介服务公司进行检查,在其销售主管的电脑上查获绍兴地区10多个小区的业主信息、10多个拆迁村的村民信息和部分企业经营者信息,共计36482条,该案目前正在立案调查中。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沈婷介绍,此类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未经消费者同意,非法收集、使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注册App、办理会员、求职应聘时都会使用个人信息,不经意间个人信息就被泄露、买卖、交换、非法使用,可能导致骚扰电话、电信诈骗、人肉搜索等严重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造成诸多不便和困扰。”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首先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比如不要随意提供身份证件,快递包装上的个人信息也要及时处理。此外还要提高法治意识,不要随意收集、传输、交换或买卖个人信息,即使是为了合法经营,也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
十大典型案件
1.绍兴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
2.绍兴立心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俞某超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系列案
3.嵊州市子轩教育培训学校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
4.崔某彬、叶某昊、江某等人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
5.宁波无忧淘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
6.浙江易好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
7.徐某杰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
8.嵊州市健普森健身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
9.浙江振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
10.四家装饰装潢公司非法购买消费者个人信息系列案
作者:记者 严竹萍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