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庭纪律,在庭审中随意走动、拍照、录像,稍有不满就通过各种手段威胁法官、攻击法官——这么做的后果很严重。
今年初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扰乱诉讼秩序行为专项行动,对于扰乱法庭秩序、辱骂法官或诽谤、威胁、殴打法院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惩处。截到目前,已惩处15起扰乱诉讼秩序行为,其中司法拘留3人,罚款38.65万元。
撒泼扰乱诉讼秩序
一些当事人在法庭上撒泼,手法不一而足。
越城区70余岁的张某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告。今年1月,张某对一审判决的结果和强制执行措施不满,试图以非正常信访阻碍执行。在法官多次接待并解释明白后,张某仍不肯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甚至携带印有侮辱诽谤性言语的横幅到法院门口闹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此外,张某还多次向承办人、有关领导打电话、发送短信,用不实内容投诉法院工作人员。
诸暨人徐某今年7月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无视法庭纪律,未经允许,用手机对庭审过程进行录音。
今年9月,诸暨男子周某在一起民事案件中提交伪造的证据,承办法官查明事实后决定对其进行处罚。但在法官对周某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时,周某不断狡辩,声称自己是冤枉的。法官严重警告后,周某突然拿出随身携带的金属牙签刺向自己的手腕,并大声恐吓:“我死了算了,我现在就死给你们看,我死了也绝不会放过你们!”在场的法官和法警当即上前控制住情绪激动的周某,并夺下其用于自残的金属牙签。
以身试法自食恶果
无视法庭纪律,后果严重。
70多岁的张某身为被执行人,因不满法院对其强制执行,不走正常法律途径,以非正常信访、闹访、在公开场合辱骂法官、捏造事实举报法官等一系列非正常手段试图阻碍执行,挑战司法权威,其行为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因其年过70岁,越城区人民法院最终决定对张某处以罚款5万元的处罚,并将张某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诸暨人徐某在明知法庭纪律的情况下,仍无视法庭纪律进行录音,除了被责令当庭删除录音外,还被罚款1000元。
而诸暨男子周某试图以自残的方式威胁法官放弃对其的处罚,行为恶劣,所幸法院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将其控制,未造成严重后果。诸暨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法庭是司法权威实现之地,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均应当严格遵守法庭秩序。对于违规行为,法院会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会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广大市民在参与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时,要诚实守信,切不可破坏公序良俗。向法院“抖机灵”,不仅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更极大地浪费司法资源,终将自食恶果。
作者:记者 汤桂平 通讯员 杨敏儿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