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程序从简、量刑从宽,依托公检法三家一体化运作的“速裁法庭”快速审结案件,矛盾纠纷当场化解……随着我市刑事案件“侦诉判”实现“一站式”办理,一套具有绍兴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方法逐渐成熟。今年1~9月,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审结刑事案件9172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结8088人,超85%刑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昨天,我市举行绍兴市法学会第一届刑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学术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界专家会聚一堂,对绍兴司法机关的这些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刑事速裁推动“一站式”审结
9月28日上午,在柯桥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刑事速裁法庭,一起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当庭审结,整个庭审仅用时10分钟。
今年48岁的被告人张某某,酒后驾车撞坏路边护栏,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因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庭审中,承办法官征得被告人同意后,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直接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和公诉人意见,并当庭宣判。
这是绍兴司法机关创新推出的一项办案机制。在司法实践中,绍兴检察机关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对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愿意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审查起诉案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这其中,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开庭的工作模式,指派专人办理具结文书,在值班律师当值时间统一具结,以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简案快办。
坦白从宽让企业“起死回生”
“年初疫情防控期间,正是越城区检察院的高效处理让我及早回到公司,使公司免受更大损失……”在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陈志浩的抽屉里,有一封当事人不久前寄来的感谢信。写信的高某是一家服装企业的负责人,2016年至2017年间因进项发票不足,走上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歪路。办案过程中,陈志浩主动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案,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认罪认罚,并积极补缴税款,待案件起诉时,他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越城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
在今年疫情防控背景下,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更加注重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尽可能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据悉,从2019年至今年8月,越城区检察机关共办理了50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这些案件中,对涉及非公企业负责人涉罪的依法作出不起诉36人,向法院建议缓刑11人。
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我市检察机关也准确掌握好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天平,既让真正认罪悔罪者获得从宽处理,也让那些企图通过“虚假认罪认罚”逃避处罚之人没有可乘之机。
以“枫桥经验”推动社会善治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推进繁简分流、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及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善治都具有重大意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翁跃强说,绍兴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秉承“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好”的价值追求,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协调经济社会关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缓冲”“黏合”作用,与“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核相契合。
据介绍,我市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许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认罪认罚得到从宽处理,不仅有效促进其真诚认罪悔罪,也有利于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修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秩序损害,“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记者 周梦琪 汤桂平 见习记者 赵婧赟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