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生效的裁判文书,被执行人范某没当回事,带着149万元拆迁款,百般逃避执行,使得事态不断恶化。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案升级成了刑事案件。
经申请执行人自诉,日前,新昌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与另案所犯故意伤害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5年4个月。这也是该法院审结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
拒执引发刑事自诉
2016年11月,范某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吕先生借款12万元,一直未还。吕先生多次催讨未果,将其诉至法院。2017年8月,新昌县人民法院判令范某归还借款本金12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范某仍然分文未还。2017年10月,吕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范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范某不露面、不申报财产,到处躲避,逃避执行。
执行干警调查发现,2017年10月的一天,范某名下账户有一笔拆迁安置款入账,金额高达149万余元,但次日该笔款项就被一次性转移至他人名下,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2018年5月,因范某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在固定相应证据后,新昌县人民法院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而另一边,申请执行人吕先生见迟迟拿不到执行款,于2018年7月向新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依法追究范某拒执行为的刑事责任。遗憾的是,当时范某失去音讯,下落不明,公安机关布控亦无结果。因刑事案件无被告人到庭无法进行事实审查和判决,吕先生无奈向法院申请撤回自诉。
去年9月,范某因另案被公安机关抓获,这起刑事自诉案件才重新开了庭。
打击老赖手段增多
新昌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受理刑事犯罪案件有公诉案件、自诉案件两大类型。公诉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向法院提出控告,法院受理、审判的诉讼活动。而自诉则是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院直接受理、审判的诉讼活动。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与省高院相继出台或印发相关文件,明确对拒执罪的打击由单一公诉模式向“公诉+自诉”并行模式转变。
这意味着,申请执行人可以积极主动向法院申请追究被执行人的责任,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打击力度。
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新昌县人民法院认定范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范某也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遂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对其另案所犯故意伤害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4个月。
法官提醒,生效判决不是法律“白条”,被执行人需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则应当强化证据意识,与执行法官一起做好证据的收集、固化和整理,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适时提起刑事自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记者 陈 琪 通讯员 陈晓丽 杨 波 编辑:杨寒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