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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以下行政处罚一次性办结

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试行简单案件“最多跑一次”改革

2020-08-27 14:34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柯桥区云集路上一名鲜花店主,因在门口堆放废旧纸箱,且逾期未整改,被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柯桥中队立案处罚。8月24日下午,他来到中队后,一次性走完了调查询问、获取处罚决定书、缴纳200元罚款的所有流程。

换作以前,他至少要跑两趟。第一趟到中队做调查询问,大约5个工作日后,再来获取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原有办案流程中,一个案子要经过立案、调查终结及事先告知、处罚决定书、结案等4道审批,而每一道审批都要经过中队、局法制科、局领导等审核。

今年8月,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提高执法办案效率,破解基层执法中队办案流转审批瓶颈,启动了基层中队办案审批改革。其中,柯桥中队试点简单案件“最多跑一次”改革。

所谓简单案件,就是指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律依据,违法当事人无异议,处以200元(含)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件。这类案件大多以店外占道经营、擅自堆放有碍市容物品、个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等市容环境管理类案件为主。在中队每月的行政处罚案件中,简单案件占到约一半。

“之所以把简单案件‘最多跑一次’改革放到柯桥中队试点,是因为该中队分管柯桥主城区,办案数量相对较多,且执法人员力量充足。”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等试点完成后,也会逐步向其他基层中队推广。

记者了解到,在这次改革中,一般案件和重大案件的审批流程也有所改进。一般案件除处罚决定书外,其他环节均由中队审批。中队要在立案后5日内调查终结,并作出事先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力争做到处罚“最多跑一次”。针对重大案件,事实清楚且当事人无异议的,可采取视频会议等线上方式举行集体讨论会,记录可在事后由参加人员补签。

作者:记者 陈松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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