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20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有调整,并于今年7月正式启用。据悉,此次调整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880元(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维持去年的3322元。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分为5档,参保人员可选择其中一项参保,(月缴费标准)分别为643.68元(60%档)、858.24元(80%档)、1072.80元(100%档)、2145.60元(200%档)、3218.40元(300%档)。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受疫情影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也可按照去年的最低档次缴费,即月缴费标准为597.96元。
个人缴费基数具体如何确定?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参保个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缴费工资基数×缴费费率。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目前绍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4%,个人缴纳比例为8%。举个例子,比如职工小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每月需要缴纳社保费用400元,单位部分缴纳700元。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和按月缴纳社保费用,保障职工长远参保利益,实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部分参保人员担心参加了社保,每月到手工资减少而不愿参保,实则损害了自己未来的利益。
作者:见习记者 吴可蒙 编辑:黄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