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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名人“代言”矿泉水,侵权否?

如果不用于商业,只在文化活动中使用,不构成侵权

2020-07-13 14:10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近日,嵊州石源麦饭石矿泉水有限公司推出了“书圣王羲之、心圣王阳明、商圣范蠡、画圣徐渭”四款绍兴古代名人版矿泉水,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公司董事长吴延辉表示,绍兴文化底蕴深厚,他们不仅要做好产品,更要努力跨界输出绍兴文化。

位于嵊州市金庭镇小柏村的石源麦饭石矿泉水生产基地,地处麦饭石矿区。由于麦饭石海绵状多孔结构的特性,使得矿泉水富含59种天然微量元素,在国内较为罕见,属于优质矿泉水。自2000年5月开始,石源麦饭石矿泉水已连续出口日本达20年之久,并进入日本著名的连锁超市集团采购目录。在日本,500ml单瓶零售价高达13元人民币,但一直很受欢迎,被日本人称为“长寿之水”。

“绍兴文化底蕴深厚,书圣王羲之、心圣王阳明、商圣范蠡、画圣徐渭,这些都是我们值得推广的宝贵资源。”吴延辉的这个想法由来已久,并在最近开始付诸实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公司设计推出了这四位绍兴历史名人的新款包装。

石源麦饭石矿泉水的圣人款包装以四人的肖像为基础,将四位历史名人各自的特色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输出绍兴文化的同时,这样的包装还能让人轻易区分自己所喝的那瓶水,特别适合会议、聚会等大型活动使用,可谓一举两得。”说起圣人款包装,吴延辉显得信心满满,“希望通过我们的产品,让更多人了解绍兴的文化历史。”

目前,这款设计新颖的矿泉水仅在嵊州书法朝圣节等活动中使用,不对外公开售卖。

这样的设计,是否涉嫌侵权?对此,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威表示,对逝者肖像的使用通常应经对该肖像享有特定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的近亲属同意,未经近亲属同意使用逝者肖像,造成近亲属特定利益损害的,近亲属有权主张损害赔偿。然而,当存在某些可能被认为系对肖像的合理使用情形时,如因新闻报道、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为社会公共利益或是为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而使用领袖人物、著名科学家、历史名人等逝者肖像的,虽未经近亲属事先同意,仍可以免责。像王羲之、王阳明等文化大家,其肖像具有社会公共价值,是公众了解和研究绍兴文化的重要资源。该公司在大型文化活动中使用这些肖像,初衷是让大家知晓绍兴历史名人,传播绍兴文化,因此属于对肖像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作者:见习记者 张峰 文/摄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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