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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 管理网格化 ​

我市两集体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2020-07-07 07:49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本网讯 日前,公安部发布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浙江共有9个单位获选,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和诸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枫桥中队榜上有名。

近年来,上虞区公安分局紧紧围绕“执法规范化”这条公安工作生命线,以创新为引领,开展刑侦体制改革,做专做强专业警种,优化四个专业打击队,通过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手段保障、随案法制指导服务,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和应用,并打造集研判、特审、教学等功能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战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今年以来,上虞区街(路)面警情同比下降13.18%,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4.17%,执法效能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也达到了历史最高值。

作为目前全省各地交管部门都在积极创建的“原型”,枫桥交警中队于去年积极探索实践出“党建引领、民意主导、主动勤务、协同共治、源头防控”的“农村网格化交通管理模式”,该模式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将部分交通处置权、业务办理权、平安宣传权,分别对应交给交管网格员、各类网点和志愿服务团队,既方便了群众,又提升了执法效率。和去年同期相比,中队辖区内警情、亡人事故都有了明显下降。

作者:见习记者 周梦琪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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