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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的驾驶怎样免受干扰?

上虞检察官办案中发现公交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2020-07-05 15:05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近日,上虞区检察院出具的一份检察建议,让行驶在上虞城乡的公交车辆安装改造了驾驶区域的防护隔离设施,“筑”起了安全防线。

去年5月的一天,在一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上,站在驾驶区附近的乘客甲某因水果袋影响了驾驶员挂挡,两人发生口角。甲某随后用脚猛踹驾驶员腰部,导致行驶中的公交车发生剧烈晃动,所幸驾驶员及时刹车,才避免了一场恶性事故的发生。

之后,上虞区检察院办理了这起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办案期间,上虞区又接连发生了数起因司机乘客纠纷引起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相关案件的频发,引起了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关注。通过查看监控视频,检察官发现,乘客均能在肢体上轻易地接触并干扰驾驶员的驾驶操作,驾驶区域的防护隔离设施未起到应有的效果。

随后,办案人员对公交车辆进行了调查,发现许多公交车辆未安装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有些安装的防护隔离设施则过于简易,不能有效隔离乘客。检察人员还发现,公交车辆还存在应急出口等安全标识不完整等安全隐患。去年11月,上虞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交通部门立即派人进行专项排查,配置车内应急出口标识、安全疏散示意图1500余份,并将66辆无报警装置的公交车纳入报废计划。同时邀请技术专家,分批确定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改造方案,推进设施改造工作。

“截至目前,我们完成了284辆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的安装改造,更新老旧车辆134辆,另有50辆无法安装防护隔离设施的车辆被纳入报停计划。”近日,在对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案后回访中,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三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检察官。

据悉,该案为我省首例公交车安全设施设备设置相关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为公交车安全运行“筑”起了一道新防线。

作者:记者 杜静静 通讯员 张幸女 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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