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0年7月1日起,夫妻双方名下有两套及以上的房产,公积金不予受理;夫妻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产,无论是全款还是贷款房,公积金利率上浮1.1倍,也就是执行利率为3.575%……”这两天,不少市民在相互发一条没有注明政策出处的公积金贷款新政,记者昨天从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近期未出台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暂时也没有调整的考虑。
记者了解到,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中,贷款次数以户为单位最多两次,这里边既要计算夫妻双方婚前婚后的贷款次数,也要计算异地购房时在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次数;而我市公积金贷款执行的利率,五年期以上为3.25%,五年期(含)以下为2.75%;从贷款额度及首付款比例来看,首次公积金贷款与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政策规定完全相同,但是对首付款比例的要求会有所不同,首次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只要求达到30%以上,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却须达到40%以上才行。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有最新通知或者政策,将会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正规渠道发布,提醒市民不信谣、不传谣。
作者:干政 编辑:雷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