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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2020-06-24 07:36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教育警示,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近日,绍兴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全市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越城区孙端街道(原孙端镇)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国民落实整改不力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时任孙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国民,在分管环保、工业等工作期间,在落实处理某公司整体搬迁事宜过程中,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任务未引起高度重视,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该公司整体搬迁比限期晚了8个月,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张国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柯桥区柯岩街道秋湖居(原秋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委员陈兴泉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12月,时任秋湖村村委副主任陈兴泉,作为负责该村一地块征迁补偿丈量评估的主要经办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将重复评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评估公司和上级部门,导致部分建筑重复补偿88199元。经复查发现问题后,陈兴泉主动挽回损失。2019年12月,陈兴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虞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副主任阮雁飞滥用职权问题。2010年至2013年,阮雁飞在组织三家公司申报有关贷款贴息项目的过程中,明知企业提供的农产品收购合同存在虚假成分,仍上报有关材料,使三家企业违规获得补助,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2020年4月,阮雁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嵊州市下王镇原郑家岙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董事长)俞均珠不正确履职问题。2014年至2018年,俞均珠在组织该村低保对象申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对本村村民许某某违规申请低保未及时纠正和报告,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万余元。2020年6月,俞均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几起典型问题,有的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力,应付了事;有的工作不用心、不负责,作风懈怠;有的不知敬畏、明知故犯,滥用职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力戒空谈、真抓实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抓典型、抓具体,深入治理贯彻上级和市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和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六稳”“六保”工作、完成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目标任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作者: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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