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昨天,绍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提出新的要求:对自5月30日起有北京市丰台区、房山区、西城区和大兴区旅居史的来绍返绍人员,实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此外,根据疫情形势,我市还将动态调整“应检尽检”的范围。
通知要求,对自5月30日起到过北京市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批发市场、顺鑫石门批发市场、怀柔区万星农副市场、平谷区东寺渠农副产品市场和朝阳区松榆东里市场6个批发市场和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的来绍返绍人员,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北京市其他地区来绍返绍人员实行核酸检测“愿检尽检”。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本地本系统单位内14天北京旅居史人员的摸排,按照重点地区来绍人员管控流程和近期北京旅居史管控要求,落实各类管控措施。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北京、非必需不邀请其来绍参加重大活动。
各类单位、场所要继续推进精密智控,严守各类“小门”。医疗机构、学校、宗教场所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受控进入措施。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哨点监测作用,落实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其他人员“愿检尽检”工作。
通知要求,我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进口生鲜、冷冻水产品和肉类制品销售加工、供应的重点市场、超市、餐饮等单位内外环境、进口水产品和冷冻肉类、从业人员开展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
记者从绍兴市疾控中心了解到,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对进口生鲜、冷冻水产品和肉类制品开展核酸检测,对相关从业人员同步开展核酸检测。督促进口食品代理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卫生。严格督促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做好进口食品追溯管理,督促进口食品第一收货人落实进口食品流向记录法定责任,做到记录真实清晰、管理规范。
我市还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环节重点食品销售加工的安全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索证索票,确保食品可追溯。餐饮服务单位暂不提供海鲜生食菜品。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要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和卫生整治措施,严守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小门”防线,坚持“亮码+测温+戴口罩”管控措施,并做好异常信息登记报告工作。
“通知要求的相关工作,我们已在严格执行中。”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作者:记者 陈乙炳 编辑:雷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