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过中介买了一套假房子,买主损失20万元该找谁要?

2020-06-01 08:08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江西人王先生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0万元首付,准备在绍兴安家。然而,中介和买主万万没有想到,他们都被“卖主”给骗了,“卖主”所售房源是别人的,房产登记信息也是伪造的。案发后,骗子被抓获刑,但20万房款已被其挥霍,无法退还。于是,王先生以房产中介没有提供真实房源信息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日前,经越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房产中介和王先生达成协议,前者同意向后者赔偿5万元。

20万元被骗

中介和买主起争端

去年5月,王先生在网上看中袍江的一套二手房,便给中介打了电话。几天后,中介约王先生和“房东”母某见面,还带他去看了房子。因为房子价格合适,王先生又急着在绍兴安家,双方很快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王先生依约支付了20万元首付给“房东”,又支付了1.35万元服务费给中介。

眼看就等着房屋过户了,可3个月后,王先生突然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说他们都被骗了,母某并非房屋所有人,其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也是伪造的。而母某之所以持有该房屋的钥匙,是因为母某以前也做过中介,真房东曾将房屋委托其出租。

案发后,假房东被抓,也获了刑。王先生认为,房产中介作为专业的中介机构,在提供签约信息时未尽职责,导致自己被骗,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据此,他将中介告上法庭,要求中介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213500元及相应利息。

中介承认自己有疏忽的地方,说母某伪造的房产登记信息相当逼真,其手上又有房屋钥匙,所以自己才会上当。中介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王先生的损失应该向母某主张。

中介有过错

没有尽到谨慎义务

这起纠纷,最终通过调解结案。

王先生为什么同意中介只赔付5万元?王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类似判例,房产中介也有承担一半责任即赔付10万元的,但该案有一定的特殊性。从法理上讲,中介赔付之外,王先生还是可以要求“假房东”承担退赔义务。

关于5万元赔付款的合理性,承办法官也给出了专业解释。“中介存在一定过错,须承担部分责任。”承办法官说,按照法律规定,王先生可以要求母某承担赔偿责任,而刑事退赔不足部分,考虑房产中介的过错程度,予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至于补充责任承担多少,则是根据合同签订的定金基数金额来考虑。尽管王先生实际支付了20万元,但合同约定的首付定金只有15万元。

另外,本案中,中介的过错是在提供居间服务时,没有完全尽到房产基础性信息的审查义务。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在核实房屋信息时,不能仅凭一张纸来判定房产真伪,中介应该去房屋登记部门核实。当然,中介单独前去是不成的,可以带着房东一起去,届时如有假,一查就“露馅”了。

作者:记者 汤桂平 编辑:王颖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